本报讯(记者张春红)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深刻汲取三河“6.24”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落实“三管三必须”,健全完善燃气行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我市对全市城乡燃气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分类建立台账,逐一整改销号,确管道限高标识、地埋管线标识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燃气管道、调压箱保全市燃气行业安全稳定。
开展管道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城镇燃气重点检查燃气门站、储罐厂、调压站(箱)、管线等设施,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第三方施工破坏、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运行15年以上老旧管网设施等运行状况。农村燃气重点检查燃气管线、调压箱等情况,防撞装置、跨街附近有无危墙、枯树、松动广告牌、柴草,燃气管道上有无搭挂绳索、电线、攀附植物现象,第三方施工破坏等易破坏燃气设施的安全隐患。
开展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检查。严格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问题整治力度,重点检查地下、密闭空间和高层建筑使用瓶装液化气、餐饮场所气瓶违规放置及安装、使用不合格“瓶、灶、阀、管”等问题,严查严打非法经营、街头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
开展加气站设施安全检查。按照“管合法必须管非法”要求,开展“拉网式”大排查,认真排查加气站各类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彻底排查辖区内存在无证经营、违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占地及未批先建等问题的加气站;严厉打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涉及违法占地、违法乱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且无法整改的加气站。
开展入户安全检查。城镇燃气用户全面检查户内阀门、连接管、燃气表、燃气燃烧器具等设备设施,以及户内装修是否违规包覆燃气设施。农村燃气用户全面检查燃气自闭阀是否安装到位、是否使用正常,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是否牢固、熄火保护装置是否有效,是否存在双火源、管线跨屋以及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燃器具等安全隐患。单位燃气用户,全面排查人员密集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医院、学校、养老院、酒店、机关事业单位、餐饮等场所是否存在违规用气问题,用气场所通风是否良好,重点排查燃气管道是否腐蚀、漏气,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等。
同时,组织全市所有餐饮单位、社会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气场所全部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对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要严格做到“五个必须”,主管部门对报警器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报警器安装全覆盖,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