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将稳岗就业作为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的关键来抓,在强化兜底保障、推进政策落实、提升就业质量方面出实招、用真功,积极推动脱贫人口实现就业增收。截至目前,我市4470名脱贫人口实现就业。
持续拓展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渠道。开展“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活动,积极走访单位(企业)60余家,指导15家单位(企业)开发适合脱贫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300余个。建立市、乡、村三级就业服务平台,覆盖全市25个乡镇(街道)和所有行政村,村级服务平台可为广大农村人口提供求职登记、岗位推荐、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8项服务,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就业创业服务。
促进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就业。广泛搜集省内及京津等地各类企业用人需求,面向广大脱贫人口广泛发布,鼓励引导脱贫人口通过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实现市外就业1387人。按照市外省内区域不高于100元、省外区域不高于300元的标准,为1377人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补贴14万元,基本实现“应补尽补、应发尽发”。
强化脱贫人口就业服务。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暖心活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95场次、举办“直播带岗”活动15期,开展就业服务大篷车下乡活动4期,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累计帮扶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就业2000余人。将防返贫监测对象及家庭收入下降等生活困难家庭作为重点帮扶对象,逐人逐户建立工作台帐,广泛搜集企业招工信息,开发、储备建筑、商超、农业等岗位3000余个,通过一对一岗位推荐等方式,精准提供岗位推荐、就业指导等服务,确保有就业意愿人员随时上岗就业。
帮扶脱贫人口重点对象就业。以脱贫人口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两后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群体为重点帮扶对象,实行“一人一策”、“三帮一”服务,主动提供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等就业服务,确保这类人群百分百就业,提高其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