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媛媛)记者从市妇联获悉,2024年低保特困“两癌”救助申报工作日前开始,申报时间截止到3月20日。
据了解,此次申报对象为,截至2024年3月31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特困、易返贫致贫、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且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我市低保、特困妇女。
申报流程为,由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填写“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病种病情证明、低保或特困证明等)。村(社区)妇联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乡镇(街道)妇联。乡镇(街道)妇联负责对申报对象基本情况及其提供的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种病情证明、低保或特困证明、治疗费用报销等情况全面核实后,上报至市妇联。
市妇联协调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摸清待救助“两癌”患病妇女人数,核实申报对象的病种病情、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填报患病妇女申报信息汇总表,在征求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加盖各部门公章,上报省妇联。对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一万元。
以前年度已申报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需重新申报。已获得过妇联“两癌”救助金的患病妇女不再进行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