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立根)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日前,省卫生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农村中小学生参合、补偿标准、健康体检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
根据新农合政策规定,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农村中小学生应随其家庭参加新农合。此外,各地应充分利用新农合统筹基金,重点解决参合农村居民医疗费用补偿问题,不得用统筹基金开展健康体检。
据了解,我市2010年参合工作已经开始缴费。我市从2006年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以来,参合人员逐年增加,受益面不断扩大,保障能力不断增强,有效减轻了农民看病就医的经济负担,得到了全市农民群众的充分认可和社会的广泛好评。今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达94万余人,参合率达到91.24%。截止到今年11月底,住院补偿66344人(次),补偿医疗费用9024.5万元,其中补偿1万元以上1121人,2万元以上233人,3万元以上49人,达到4万元封顶线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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