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志超)我市积极开展城镇低保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原则,采取有力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截止目前,全市享受城镇低保的人员已从1998年的360人增加到今年的6154户、9950人,保障人数13年增长近27倍,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100元提至290元,月人均享受低保金额160元,基本实现城镇低保政策全覆盖。今年上半年,我市已累计发放城镇低保金1102万元。
我市逐步完善并形成申请、受理、审批、管理、公示等一整套严密程序。针对困难群体的不同要求实施分类救助,定期开展入户审核,实现城镇低保对象“有进有出”。对城镇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管理和发放,市、乡镇(办)两级都设立低保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和科学管理,民政部门及时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低保资金能够准确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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