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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成

时间:2013-12-16 14:54:42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周永见习生张丹)12月12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试运行动员大会上了解到,倍受社会关注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2月15日进入试运行阶段。今后,我市的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教育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和交通工程建设等,将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投标范围,统一进场交易。
今年以来,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我市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规则(试行)》等指示精神,决定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强化制度建设。为加强市场运行规范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健全了《中心职责》、《进厅交易项目目录》、《监管业务范围》等操作规则;完善了《评标专家管理制度》、《评标专家十不准》和《关于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等相关制度,强化了行政监督职能,促进了公共交易中心活动的顺畅有序运行。
强化系统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及先进地区的经验,我市今年3月份投资69万元,完成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系统建设,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投标、网上专家抽取、网上评标、网上举报投拆搭建了网络平台。同时,加强与省发改委招投标管理中心的沟通与联系,于4月份建立了我市专家抽取客户端,并邀请省内专家机构就加快交易中心网络化建设进行了专题培训。
强化硬件建设。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经过反复筛选,将联通公司东门街营业部(市环保局东侧)改扩建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立办公场地,交易中心面积达2200平米以上。市财政投入175万元完成对新办公场地的改扩建,内设交易服务区、信息发布区、投标报名区、开标区和评标区五大功能区域,符合省建设标准。
强化规范运作。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我市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教育建设项目、水利工程建设和交通工程建设招投标已经全部纳入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了“三不变、六统一”管理模式。
截至日前,我市共进行各类招投标193项,总金额11.09亿元。其中政府采购68项,完成政府采购金额0.89亿元;国家土地挂牌出让33项,项目总交易金额4.38亿元;建筑工程招投标63项,项目总交易金额1.79亿元;其他招投标29项,项目交易金额4.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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