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柴硕记者孙新亮)为有力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专项行动,我市按照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2014年5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攻坚战。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行业为电力、钢铁、建材、焦化、造纸、纺织、石化、制药、化工、食品、制革、垃圾处理等,特别是“十五小”、“新六小”企业以及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
此次行动重点打击9类犯罪,分别是: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或倾倒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含有重金属的物质等有毒物质以及其它有毒物质,导致水源、土壤、植被受到污染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盗窃、损毁环境监测设施或者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废水排放和大气排放企业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以及在线监控设备数据造假的;在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中恶意偷排特别是异地非法倾倒的;阻碍或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环境保护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此次攻坚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环保等部门联动优势,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切实加大对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关停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查处一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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