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珍珍)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维护城乡建设秩序,自8月至明年2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以下简称“双违”)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将对全市城乡所有私搭乱建、超期临建、擅自改变规划及土地用途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清查治理。重点整治“一区三边”,即中心城区和高铁、高速及公路两侧。特别是建成区主次干道两侧,旅游景区、城市出入口、国省干道两侧、河道两侧、城乡结合部以及群众反映的重点案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项目和未整改到位的违法图斑。
对存在的问题,将按照“尊重历史、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分类施治”的原则,通过拆除后恢复土地原貌、处罚、没收等方式处理“双违”行为,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对顶风作案、暴力抗法、违法违规情节特别严重和为“双违”行为充当保护伞,在整治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由查处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或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或给予党政纪处分。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为期半年。8月20日至8月31日,各乡镇(办)党委、政府对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进行拉网式排查,将违法建设落到现状图上,健全工作台账,摸清“双违”的名称、地点、建筑面积、占地面积、违法事实、经营性质和责任人等基本情况,依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形成本单位存量“双违”工作的“一张图、一张表”,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9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办)、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阶段确定任务,以宣传发动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自行拆除“双违”为主,并积极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区分不同类型和违法事实,依法依规确定整治处理的具体意见,需要整改拆除的从速从快履行相关法律程序,为强制拆除、没收做好准备。特别是在11月30日前,要完成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违法占地及其他违法占地查处整改工作。同时集中力量拆除拒绝按要求整改的“双违”构筑物、建筑物,确保提前实现存量违法建设查处比例达到70%目标。
12月1日至明年2月15日,我市整治“双违”工作将向纵深推进,城市由主次干道向街巷小区延伸,乡镇向农村街道延伸,全面清查未批先建、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做到“全覆盖、零库存”;对拆除难度较大的“双违”问题进行重点突破;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农村宅基地、道路、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重要民生项目违法占地依法处罚并落实到位后,补办用地手续,消除违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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