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燃气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制度成果和预防体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体系,促进我市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记者庞佳艺)从即日起至2022年12月,我市利用三年时间集中开展燃气等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制度成果和预防体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燃气安全预防体系,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促进我市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落实相关法规规范,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严格落实标准规范。严格工程质量标准,严守工程质量底线,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对于新建燃气场站、燃气管线等,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
细化实化燃气管理体系。推进“双控”机制建设,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双控”机制,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取燃气企业开展实地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及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在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公示。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运行、企业经营、入户安检、企业服务等情况,公示年度监督检查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名单。
强化农村气代煤行业监管。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市、乡镇(街道)农村燃气安全监管机构,严格落实农村气代煤工程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及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制度,织密农村气代煤安全长效防护网。对于已完工的气代煤工程完善项目手续,未完工的气代煤工程严格按工程标准施工,纳入住建系统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气代煤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守质量底线,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充分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作用,强化气代煤工程日常检查、维修抢修工作、全面排查村外燃气管线及气化站、村内燃气设施、户内燃器具等运行情况,严格落实对农村燃气用户每年入户安全检查不少于两次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入户安检档案。强化农户安全意识,充分运用明白纸、宣传画、文化墙、大喇叭等方式,重点对贫困户、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家庭进行点对点安全宣传,提高农户保护燃气设施的法律意识、安全用气的技能水平。
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深化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强化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重点消除酒店饭店、夜间烧烤、美食街、火锅店、流动商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隐患,坚决打击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行为,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问题,坚决防止恶性事故发生。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违章占压等影响燃气安全行为的巡查巡检力度,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保证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做好安全宣传培训。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做到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燃气企业从业人员、驻村安全员及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全覆盖,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持证上岗。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加强洁净型煤取暖安全保障。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市、乡、村各级开展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等问题隐患,全面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
全面落实相关法规规范,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工作落实。严格落实标准规范。严格工程质量标准,严守工程质量底线,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严格工程建设程序,对于新建燃气场站、燃气管线等,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立项、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手续。
细化实化燃气管理体系。推进“双控”机制建设,组织燃气企业建立健全“双控”机制,提高企业风险管控水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随机抽取燃气企业开展实地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5%,及时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在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公示。对燃气经营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建章立制、安全运行、企业经营、入户安检、企业服务等情况,公示年度监督检查合格企业、不合格企业名单。
强化农村气代煤行业监管。严格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市、乡镇(街道)农村燃气安全监管机构,严格落实农村气代煤工程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燃气企业驻村安全员及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制度,织密农村气代煤安全长效防护网。对于已完工的气代煤工程完善项目手续,未完工的气代煤工程严格按工程标准施工,纳入住建系统基本建设程序,落实气代煤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坚守质量底线,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充分发挥安全员、协管员作用,强化气代煤工程日常检查、维修抢修工作、全面排查村外燃气管线及气化站、村内燃气设施、户内燃器具等运行情况,严格落实对农村燃气用户每年入户安全检查不少于两次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入户安检档案。强化农户安全意识,充分运用明白纸、宣传画、文化墙、大喇叭等方式,重点对贫困户、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家庭进行点对点安全宣传,提高农户保护燃气设施的法律意识、安全用气的技能水平。
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燃气企业无证经营、违法经营以及超范围经营等行为,深化液化石油气行业整顿和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持续加大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非法储存、运输、充装、销售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游商倒灌、掺混二甲醚等行为。强化餐饮场所及大型综合体用气安全管理。重点消除酒店饭店、夜间烧烤、美食街、火锅店、流动商贩等使用不合格燃具、软管老化、未安装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隐患,坚决打击地下密闭空间使用液化气行为,严厉查处充装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问题,坚决防止恶性事故发生。建立定期巡检制度,加大对第三方施工破坏、违章占压等影响燃气安全行为的巡查巡检力度,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切实保证燃气设施安全运行。
做好安全宣传培训。全面开展安全培训,做到燃气行业管理人员、燃气企业从业人员、驻村安全员及村燃气安全协管员全覆盖,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持证上岗。组织燃气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充分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水平。
加强洁净型煤取暖安全保障。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市、乡、村各级开展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等问题隐患,全面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