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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村获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时间:2020-08-18 10:49:21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周永)近日,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命名38家单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我市大辛庄镇大辛庄村、号头庄回族乡吴定庄村名列其中。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多项举措精心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得到日益巩固,营造出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为大力培树典型,激励先进,深化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省民委通知精神,我市按照《河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命名及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经各乡镇推荐,市主管部门审核,省民委考察验收,大辛庄镇大辛庄村、号头庄回族乡吴定庄村被命名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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