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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月份秸秆垃圾禁烧典型案例公示

时间:2021-01-29 09:54:2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赵磊、记者程文昭)2021年,全市继续全时段、全市域、全面禁烧秸秆垃圾,坚持日汇总、周调度、季通报,部门齐抓共管、干部群众群防群治、人力巡查与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和无人机飞检相结合,有力管控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保障大气环境质量和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
       1月份,市秸秆禁烧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共抓拍到三处着火点,当地网格员接到推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火扑灭并开展排查。对违法行为人进行了顶格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我市明确了对秸秆焚烧行为的处罚措施。“3、6、9”追责问责,即一月之内发生3个火点的,对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视情节轻重严肃追责问责;一月之内发生6个火点的,或者1个火点2个小时以上未赶到现场处置并反馈的,对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一月之内发生9个火点的,或者2个火点2个小时以上未赶到现场处置并反馈的,对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视情节轻重,严肃追责问责。“六个一律”,即对违法露天焚烧责任人一律进行高限处罚;对未查找到违法责任人的,一律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高限处罚;对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违法人员一律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对涉嫌犯罪的违法人员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一律进行追责问责;对查处的违法露天焚烧问题一律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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