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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知识产权资助金开始申报

时间:2021-02-23 14:56:07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庞佳艺)从2021年2月24日起,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国内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地理标志商标以及国际发明专利、国际注册商标资助金申报工作,鼓励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资助金申请人为本市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户籍在我市的个人。专利有多名专利权人的,申请人为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专利权发生过变更的,申请人为变更后的第一专利权人。地理标志商标的资助应以注册权利人的名义申请;申请人信用状态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报知识产权资助应具备的条件: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地理标志商标、中国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国际发明专利、国际注册商标。外观设计专利不在本次资助之列。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必须专利权人本人申报,否则,不予受理。本次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逾期不再接受申报。资助申请人在申请资助过程中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助资质,追缴已发放资助资金,违反法律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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