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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在我市落地执行

时间:2021-05-10 13:39:2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薛宁)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自5月1日开始,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配套政策正式在我市落地执行,并同步执行医保支付标准。
       第四批药品集中采购45种药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平均降价幅度约52%。以艾司奥美拉唑肠溶胶囊为例,集中带量采购后价格从9元/粒降到了3元/粒,降幅约66.67%,整个疗程可节约费用约240元。
       据了解,目前,全市有10余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正在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且全市所有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已经全面执行医保支付标准。接下来,市医疗保障局将对全市所有医院、药店中选药品的采购情况、使用情况、配送情况进行监测,并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新机制,方便群众,让更多群众切实享受到药品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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