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文昭)近日,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具体办法
招生时间:各公办小学和初级中学具体招生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向社会进行公布。
小学: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具有辖区户籍的,需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由划片学校安排入学。具有辖区内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我市户籍的,需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及辖区内名下合法的房产、水电费、物业费等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材料。市外户籍的,需提供辖区内其父母名下合法的房产、水电费、物业费等证明和辖区内户籍部门办理的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等,由划片学校安排入学。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由居住地中心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在市区租房务工的,必须符合“两个合法稳定”的基本条件。需提供辖区内法律认可的租住和务工证明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由中心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初级中学:具有辖区学籍的六年级学生,由初级中学向辖区六年级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按规定的时间统一办理入学手续。回户籍地就读的,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市直学校六年级学生,实验小学六年级学生,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回户籍地中心学校指定的初级中学办理入学手续;长胜园子弟学校六年级学生原则上在本校直升初级中学,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到定州市第三中学或赵村初级中学办理入学手续。民办小学六年级学生,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到户籍地中心学校指定的初级中学办理入学手续。
优抚对象:在儿童福利机构被收留抚养的孤儿,由儿童福利机构持相关证明材料,小学到定州市东关小学入学,初中到定州市第五中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在我市服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需提供相关部门出示的有关证明材料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材料到教育局进行审核,由教育局按照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相关证明材料:辖区内户籍,为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为辖区户籍;合法房产,为2020年12月31日前办结的房产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协议等原件。对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相关证件、发票、合同等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在相关学校入学资格,列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提交公安部门处理。
小学: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具有辖区户籍的,需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明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有关材料,由划片学校安排入学。具有辖区内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我市户籍的,需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及辖区内名下合法的房产、水电费、物业费等证明,以及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材料。市外户籍的,需提供辖区内其父母名下合法的房产、水电费、物业费等证明和辖区内户籍部门办理的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一方的)及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卡等,由划片学校安排入学。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由居住地中心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在市区租房务工的,必须符合“两个合法稳定”的基本条件。需提供辖区内法律认可的租住和务工证明等材料,符合条件的由中心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初级中学:具有辖区学籍的六年级学生,由初级中学向辖区六年级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按规定的时间统一办理入学手续。回户籍地就读的,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手续。市直学校六年级学生,实验小学六年级学生,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回户籍地中心学校指定的初级中学办理入学手续;长胜园子弟学校六年级学生原则上在本校直升初级中学,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到定州市第三中学或赵村初级中学办理入学手续。民办小学六年级学生,携带《学生基本信息表》和户口本到户籍地中心学校指定的初级中学办理入学手续。
优抚对象:在儿童福利机构被收留抚养的孤儿,由儿童福利机构持相关证明材料,小学到定州市东关小学入学,初中到定州市第五中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在我市服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需提供相关部门出示的有关证明材料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等材料到教育局进行审核,由教育局按照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相关证明材料:辖区内户籍,为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为辖区户籍;合法房产,为2020年12月31日前办结的房产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协议等原件。对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相关证件、发票、合同等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在相关学校入学资格,列入“诚信记录”,情节严重的提交公安部门处理。
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具体办法
我市2021年民办小学、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有意愿就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定州市招生”招生平台填报志愿。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意愿报考民办学校的,家长不要填报,否则存在失去就近入学的风险。
我市民办小学有:市新华小学、市育龙双语学校、市育贤双语小学、市翰林实验学校、市朝阳双语小学、市冀英双语小学、市中山双语小学、市卓越英才双语小学、市开元学校、市崇文小学。民办初中有:市英才实验中学、市新华中学、市启明中学、市育龙双语学校、市翰林实验学校、市中山中学、市开元学校。
报名条件:小学一年级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未入学的儿童,同时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适龄儿童具有定州市户籍的(需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定州市居住证的(需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及监护人居住证);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2021年6月30日前在定州市范围内具有合法房产证明的(需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及房产证明)。
初中一年级必须是2021年7月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同时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具有定州市辖区小学六年级学籍的,可直接凭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报名;
无定州市辖区小学六年级学籍的,具有定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上传小学六年级学籍信息表、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
无定州市辖区小学六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定州市居住证的,报名时需上传小学六年级学籍信息表和居住证及居住证和学生相关联的户口页;
无定州市辖区小学六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2021年6月30日前拥有定州市范围内合法房产的,报名时需上传小学六年级学籍信息表和房产证明及房产证明和学生相关联的户口页。
报名时间:
7月19日8:30至17:30,九年一贯制学校有直升本校意愿的在籍学生报名。其中,有直升计划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为新华小学对应新华中学、中山小学对应中山中学、育龙学校小学部对应育龙学校初中部、翰林实验中学小学部对应翰林实验中学初中部。
7月20日8:30至7月22日17:30期间,有直升计划且有剩余招生指标的民办初中及其他民办初中、小学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7月23日至26日,教育局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相关报名信息进行封存。
7月27日,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监督下,公开进行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结果。
7月28日至7月31日,民办学校组织录取学生注册报到。
7月28日至7月31日,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和被录取但不报到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户籍或学籍到辖区公办学校报到。
报名方式:有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已经通过学校直升报名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我市其他民办学校报名,报名窗口关闭前只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
报名方式:电脑端打开浏览器访问地址http://dzzs.shidajy.com报名。手机端关注“定州招生”报名。
录取方式: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录取查询:报名信息填写完成提交后,在审核前有一次修改学校志愿的机会。学生提交成功后可通过【录取查询】查看审核状态和录取状态。审核状态为审核中时,表示报名信息已提交成功,正在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时,表示报名成功,等待电脑随机派位即可;状态为审核不通过时,请学生及时通过录取查询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并点击【修改报名】根据原因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重新提交信息请在报名窗口关闭之前完成,否则视为放弃报名。派位结束后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我市民办小学有:市新华小学、市育龙双语学校、市育贤双语小学、市翰林实验学校、市朝阳双语小学、市冀英双语小学、市中山双语小学、市卓越英才双语小学、市开元学校、市崇文小学。民办初中有:市英才实验中学、市新华中学、市启明中学、市育龙双语学校、市翰林实验学校、市中山中学、市开元学校。
报名条件:小学一年级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未入学的儿童,同时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适龄儿童具有定州市户籍的(需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2021年6月30日前取得定州市居住证的(需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及监护人居住证);
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2021年6月30日前在定州市范围内具有合法房产证明的(需上传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及房产证明)。
初中一年级必须是2021年7月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同时符合下面条件之一。
具有定州市辖区小学六年级学籍的,可直接凭姓名和身份证号进行报名;
无定州市辖区小学六年级学籍的,具有定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需上传小学六年级学籍信息表、户口本户主页和学生页;
无定州市辖区小学六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2021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定州市居住证的,报名时需上传小学六年级学籍信息表和居住证及居住证和学生相关联的户口页;
无定州市辖区小学六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2021年6月30日前拥有定州市范围内合法房产的,报名时需上传小学六年级学籍信息表和房产证明及房产证明和学生相关联的户口页。
报名时间:
7月19日8:30至17:30,九年一贯制学校有直升本校意愿的在籍学生报名。其中,有直升计划的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为新华小学对应新华中学、中山小学对应中山中学、育龙学校小学部对应育龙学校初中部、翰林实验中学小学部对应翰林实验中学初中部。
7月20日8:30至7月22日17:30期间,有直升计划且有剩余招生指标的民办初中及其他民办初中、小学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7月23日至26日,教育局对学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对相关报名信息进行封存。
7月27日,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代表监督下,公开进行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结果。
7月28日至7月31日,民办学校组织录取学生注册报到。
7月28日至7月31日,通过随机派位方式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和被录取但不报到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户籍或学籍到辖区公办学校报到。
报名方式:有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的学生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已经通过学校直升报名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我市其他民办学校报名,报名窗口关闭前只有一次修改志愿的机会。
报名方式:电脑端打开浏览器访问地址http://dzzs.shidajy.com报名。手机端关注“定州招生”报名。
录取方式: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九年一贯制学校,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全部录取;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由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录取查询:报名信息填写完成提交后,在审核前有一次修改学校志愿的机会。学生提交成功后可通过【录取查询】查看审核状态和录取状态。审核状态为审核中时,表示报名信息已提交成功,正在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时,表示报名成功,等待电脑随机派位即可;状态为审核不通过时,请学生及时通过录取查询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并点击【修改报名】根据原因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重新提交信息请在报名窗口关闭之前完成,否则视为放弃报名。派位结束后通过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