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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蓝天成为最美风景 ——我市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纪实

时间:2022-02-17 10:29:55  来源:定州日报  作者:张玉凤

2021年六项污染物浓度及达标情况

2014年至2021年,PM2.5年均浓度降幅达到70.2%。

2021年,经过全市共同努力,我市大气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达标天数明显增加,重污染天数减少,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里阶段性成效。

顶层设计精准发力

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021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决策部署,以壮士断腕的决心,精心谋划部署,印发《定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定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定州市2021年重点工业耗煤企业炉前煤质检测监管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全党动员、全民发动,举全市之力打一场大气污染防治的人民战争,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021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大气综合指数为4.74,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18.28%和24.53%,PM2.5改善率在河北省“11+2”城市和京津冀及周边区域31个传输通道城市排名第2、第3。

平均优良天数达到257天,同比增加40天,增加天数在河北省“11+2”城市中排名第1,提前38天完成优良天数任务指标。

在蓝天天数显著增加的同时,重污染天数大幅减少,发生频率、峰值浓度、持续时间均明显下降。2021年出现重污染日10天,较2014年减少102天,降幅高达91.07%。夏季秋季PM2.5重污染基本消除。

多项污染物实现达标:2014年—2021年,实现了大气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从污染物浓度来看,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其中,SO2年均浓度从2014年的92微克/立方米降至2021年的12微克/立方米,降幅高达87.1%,为六项污染物中降幅比例最高的。臭氧平均浓度为1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8%,臭氧浓度继2020年同比改善后,2021年继续保持下降态势。CO年均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了39.13%,为2014年以来同比下降率最高的一年。

优化结构突出治本

铁腕抓好大气污染治理

在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中,我市注重抓源头,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中探求治本之策。

2021年,我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严控“两高”项目建设,我市全年未新上“两高”项目,未新增煤炭消费量。

同时,我市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关停取缔、整改提升、整合搬迁”原则分类处置,做到取缔要坚决、整改有标准、搬迁有去处,严禁“以罚代管”“一关了之”,坚决禁止“一刀切”。截止目前,我市2017年以来列入整治清单内的764家“散乱污”企业,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且未发现新增“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

不仅如此,我市下大力调整能源结构。主抓清洁取暖,2021年我市农村冬季清洁取暖进入动态清零阶段。为做好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认真总结往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经验,提前谋划,提前部署,制定了《定州市2021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气(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有序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各乡镇(街道)确定6500户,其中气代煤4014户,电代煤2486户,供暖季前完成全部改造工作。

同时,圆满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收尾工作,综合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474辆,达到总任务的101%;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车,截至目前,我市新能源客运车辆156辆,清洁能源公交车76辆。今后新增和更新公交车、出租车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

综合施策同步推进

全方位开展污染防治

在调结构的同时,我市综合施策,同步推进散煤使用、机动车、重点行业、面源污染等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在严格控制煤烟污染方面,我市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对我市重点用煤企业每月进行调度,了解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炉前煤质监管,督促燃煤单位建立煤炭质量管理制度,加大煤质检测频次,确保燃用煤质达到工业用煤标准。强化散煤管控,加强采暖季清洁取暖环境监管,开展散煤复燃无人机飞检,严防散煤复燃,开展强化散煤复燃“冒烟”监督检查工作专项行动。加强劣质散煤管控,开展散煤排查行动,利用无人机对原经营网点进行检查,防止散煤经营“死灰复燃”。对清洁取暖工程完成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散煤“清零”。强化型煤质量监管,压实煤炭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产品标识、标注,严格出厂检验制度;加强洁净型煤的监督抽查力度,杜绝不合格劣质煤流入使用,2021年共抽检50批次,检验结果全部合格。

在机动车污染防治方面,除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外,加强重型柴油车尾气治理,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对重点用车单位入户抽查,强化尾气治理,2021年完成重型货车尾气达标整治78辆;加强重点用车单位管控,指导督促重点用车单位建立重型柴油车污染防治责任制度;深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及管控,2021年淘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7台;强化清洁油品管控,加强正规加油站(点)管理,加大抽检力度,做到抽检全覆盖,防止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罐车,始终保持打击高压态势。

同时,强化面源污染防治,加强扬尘精细化管控,强化工地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要求,最大限度降低扬尘隐患。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实施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强化裸露场地扬尘治理,结合卫星遥感监测裸地排查,对城市建成区内裸地进行反复核查;对停车场、货场、物流企业等进行全面整治,硬化场地。积极推进路域环境治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对平交道口及沿街企业、门店前进行硬化,有效防止公路扬尘污染。加强道路施工工地扬尘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督促指导道路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采取湿法作业、便道洒水等措施抑尘。加大上路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限超载、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造成货物脱落、扬撒的运载煤、砂石料、建筑垃圾等散体物料的运输车辆。严禁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建立市乡村三级网格化秸秆、垃圾禁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大气环境网格化立体监控系统作用,实现对市域内环境违法全天候、无缝隙监控,对着火点即查即处。严格管控烟花爆竹燃放,严格落实全域、全时段、常态化禁放要求,集中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深化VOCs污染防治。强化臭氧污染防治,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错峰卸油、错时加油,严禁高温时段道路划线、墙体粉刷等行为。实施VOCs深度治理,我市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完成“一厂一策”编制工作。

此外,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治理力度;开展工业炉窑深度治理,通过污染物在线监控、分表计电等措施,提高污染物排放监管水平,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全流程降低污染物排放,2021年全市共完成6家砖瓦行业企业10座炉窑综合治理;加强锅炉污染监管,对全市所有锅炉治理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检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记者张玉凤、通讯员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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