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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

时间:2022-04-28 10:30:34  来源:定州日报  作者:赵梦怡

本报讯(记者赵梦怡、通讯员赵磊)近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定州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要点》确定了2022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以上;优良天数达到263天以上,比率达到72.1%以上。

《要点》明确,2022年,我市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防控,坚持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治理,精准施策、科学治理、依法监管,统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十条措施”落实,集中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餐饮油烟整治、臭氧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消除七个专项行动,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现代化河北作出新贡献。

根据《要点》,我市将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源头治理、治本攻坚;突出工业污染治理、面源扬尘治理、臭氧污染防治并重,系统治理、协同减排;强化科技支撑,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精准决策、精准施治;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大督导帮扶,统筹打好促发展、保蓝天、惠民生组合拳。

在能源结构方面,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持续巩固“双代”成果,在确保“双代”改造户稳定取暖的同时,完善长效机制,严禁清洁能源替代区域散煤复燃。

在交通运输结构方面,继续提升企业铁运和新能源重型货车运输比例。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按规定比例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5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主城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6月1日起,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在高排放机械禁用。

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方面,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把全市900余家涉气企业全部纳入减排清单,制定“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措施,分类统计、动态更新,开展“升A晋B”行动,全力帮扶重点行业实施治理设施优化提升,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力争全年A级、B级企业数量增加30%。通过对涉气企业实行“一企一档”,推进烟气量、烟气湿度、排空高度、厂界允许浓度限值纳入排污许可。加快重点行业企业治理技术升级和防水卷材、钢网加工产业集群升级改造进度,优化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着力减少污染物排放。

在面源污染治理方面,持续强化对建筑施工、城市道路、公路、工业企业、线性工程、运输车辆和裸露地面等领域的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细化完善并动态更新重点扬尘污染源清单,健全扬尘超标“发现—推送—查处—反馈”闭环监管机制。力争2022年全市PM10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

同时聚焦重点区域、领域和时段,冬病夏治、四季常治。强化工业企业VOCs治理和生活源VOCs污染控制,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全时段狠抓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双禁”,完善正面清单制度,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战略新兴产业、军工单位、涉及民生和城市运转类企业、生活服务业、微涉气企业少检查、免打扰,最大程度保障正常生产秩序。加大环保产业扶持力度,培育一批环保龙头企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美丽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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