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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各中小学寒假放假时间确定

时间:2023-01-09 15:25:16  来源:定州日报  作者:

本报讯(记者王旭妹)近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对寒假及春季开学做出相应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和职业学校非毕业班年级1月13日(腊月廿二)放假;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班年级1月17日(腊月廿六)放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和职业学校非毕业班年级2月6日(正月十六)开学;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班年级1月29日(正月初八)开学。
  同时,市教育局对学生放假前后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放假后和开学前,做好校园内的环境消杀工作,确保爱国卫生运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寄生地。以班级为单位,通过线上课堂、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教育学生及家长注意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通风、戴口罩、少聚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不得随意增减假期时长,不得加重学生假期课业负担,确保学生有自主安排活动的时间。严格落实好中央“双减”和教育部“五项管理”政策规定,引导学生在寒假期间健康上网,加强体育锻炼,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按照年级统一、总量控制、个别调整的原则,布置系统性、多样性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积极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严禁让家长从QQ群或微信群下载打印学生作业。
  科学指导假期生活。加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理念,以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和学生共同商量制定科学合理的寒假计划,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避免盲目送孩子参加辅导培训,减轻学生培训负担。组织教师开展线上家访和“一对一”学生谈话,全面了解掌握学生成长环境和思想动态,增进家校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开展文艺活动、强化劳动实践、做好近视防控等,丰富学生假期生活,不能荒废学业。开通“心理咨询热线”,加强学生的居家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健康辅导。
  全面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提前安排好新学期工作,结合本学期线上教学局限性,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理清工作思路,谋划工作重点。组织教职工按时到校上班,提前备课,做好教材到位等准备工作。对校舍、电力线路、生活设施、食堂餐厅和体育活动设施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确保开学后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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