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立根)日前,由省文明办组织各市开展的文明城区、文明县级市测评工作圆满结束,我市在保定市排名第三。
此次对城区和县级市的测评工作是根据中央文明办的有关要求,我省组织实施的文明城市三级测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测评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诸多方面,既是对一个城区和县级市的综合评价,也是推动城镇建设上水平和创新社会管理最实际、最直接的一项工作。11个设区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35个区和22个县级市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等九个方面124项测评内容进行了近一个月的测评。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丰富城市文明内涵,落实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创建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城市人文素质,让广大市民共享文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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