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梦来)为加强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倡导“文明、廉洁、节俭”的节日风气,我市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把好“三关”,确保各项廉政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严把廉政教育关。市“两办”转发了保定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市纪委、监察局专门发出关于遵守《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党纪政纪条规,把节日期间易发、多发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防患于未然,使各级党员干部绷紧“廉政弦”,自己把好“廉政关”。严把廉政制度关。要求各级各部门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从制度上、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严把监督检查关。市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市党员干部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进行明查暗访,一旦发现违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行为,坚决制止,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严肃处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进行责任追究。同时,我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把精力投入到抓工作落实当中去,开展节日走访慰问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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