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办)、市直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方案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深化“为民创建、创建惠民”的宗旨和理念,推动文明城市创建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牢固树立“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坚持长期抓、经常抓不动摇,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为开创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定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按照“补齐短板、健全机制、突出重点、长效创建”总要求,建立创建文明城市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指标任务落实,进一步优化提升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力争每年创建工作都有新突破,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都有新提升,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城市复检。到2020年,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以更加丰富的创建成果惠及全市百姓,确保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做到创建为了人民、创建成果由人民共享、创建成效让人民检验。
(二)坚持制度管理。着眼于常态化管理,把解决重点问题与全面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模式。
(三)坚持求实创新。积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突破口,综合运用政策制度、法律法规、文化教育、媒体宣传、典型示范、社会监督等各种手段,不断创新工作内容、形式和方法。
四、主要内容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继续保留多城联创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全市调度会研讨工作进展。各创建工作部根据职责分工研究解决分管领域重点问题。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表》落实责任,与各单位重点工作同步布置、同步落实、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小。同时强化组织协调、督导考核、问责追责职能,每季度开展不少于2次的文明城市指标体系测评,测评结果占年度考核一定份额,由组织部门纳入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考核,并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
(二)加强全民思想道德建设。①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军营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定州好人”、“道德模范”等评选和宣传活动。②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强化诚信宣传教育,深入培育诚信理念。加快政府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加快社会领域诚信建设,完善行业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实行“红黑榜”管理办法。③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开展好“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维护工作,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推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格局。④广泛开展文明礼仪规范行动,引导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每年面向市民印发一批《文明礼仪在身边》宣传册,做好社会宣传教育。强化重点领域文明教育引导,以各景区景点为重点,持续加强文明旅游宣传与引导;以学校、社区、单位为重点,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促使群众养成不闯红灯、排队乘车、礼让座位等文明习惯,叫响“文明定州.闻名九州”城市品牌。⑤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祭扫雅办、节俭操办。民政部门要推动建立并发挥城乡社区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遏制婚丧嫁娶铺张浪费。公安和城管、民政部门要下大力整治在街头等公共场所焚纸放炮、披麻戴孝、抛洒纸钱、高音喇叭噪声扰民甚至搞封建迷信问题,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弃陋习、树新风。
(三)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①建立涵盖城市环卫保洁、经营秩序、园林绿化等领域,覆盖城中村、老旧社区、背街小巷等区域的条块责任明晰的综合性城市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加强城市公益广告、商业广告和“双违”管控,规范文明养犬(宠物),提高城市洁净美程度。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落实好指标任务、解决好有关问题。②以城乡结合部、老旧社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城市环境建设、秩序管理薄弱地区为重点,制定改造治理的三年规划,每年有计划地清理一批环境综合治理欠账,实施一批综合改造工程,彻底打通城区“断头路”,推进背街小巷、城乡主要道路建设,改造提升一批、规划建设一批集贸市场、早市、劳务市场等。③坚持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业主自治、分步实施为原则,对条件成熟的小区,聘请物业公司实行市场化管理;对条件较差不适合推行市场化管理的小区,由政府资金托底,通过服务外包与居民自治相结合的方式,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在实施准物业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规范化物业管理。④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强城市秩序管理,严格治理“红三轮”、占道经营、违规停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和乱鸣笛、乱打车灯及出租车随意停靠、掉头等交通乱象,规范主次干道、主要交通枢纽交通秩序;规划建设一批停车场。⑤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项目机制,给予政策经费支持。坚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确立每周六上午为“志愿服务日”。
(四)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常态化创建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每年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创建资金投入及时到位。对于老旧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配套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保证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灵活高效。各乡镇(办)加大环境卫生、保洁绿化等工作投入,向保持文明创建成果常态化方面倾斜。同时设立考核奖励专项资金,建立以财政预算为主,其他资金投入为辅的资金投入机制,激励各乡镇(办)落实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提升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各方面的综合发展水平,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和满意度的重要意义,要把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干部要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全面强化任务责任的落实,按照本方案及附件要求,形成解决实际问题的长效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创建任务。
(三)形成工作合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探索群众参与文明创建的新途径、新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让广大群众在创建中受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承担创建任务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任务落实。
(四)加强督查考核。市委、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市创城办和督查局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通报情况。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年底评先资格。各单位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要列入年终考核成绩评定范畴。